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
驗收監測報告表
項目名稱: |
連接器生產項目 |
委托單位: |
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 |
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
2019年7月
建 設 單 位: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雄冰
編 制 單 位: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雄冰
項目負責人:
報告編寫人:
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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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0592- 7833761 |
傳 真: |
0592-7833761 |
郵 編: |
363600 |
地 址: |
同安區美溪道思明工業園75號301單元、501單元 |
表一
建設項目名稱 |
連接器生產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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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名稱 |
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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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性質 |
■新建 £改擴建 £技改 £遷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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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同安區美溪道思明工業園75號301單元、501單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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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名稱 |
連接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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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生產能力 |
年產連接器634萬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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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生產能力 |
年產連接器634萬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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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時間 |
2018年08月27日 |
開工日期 |
2018年0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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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試時間 |
2019年4月 |
現場監測時間 |
2019年6月18、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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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報告表 審批部門 |
廈門市同安環境保護局 |
環評報告表 編制單位 |
揚州市集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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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設施 設計單位 |
/ |
環保設施 施工單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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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總概算 |
300萬元 |
環保投資總概算 |
25萬元 |
比例 |
8.3% |
實際總投資 |
300萬元 |
實際環保投資 |
25萬元 |
比例 |
8.3% |
驗收監測依據 |
(1)《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2號,2017年7月16日; (2)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原環境保護部,2017年11月20日; (3)《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生態環境部,2018年5月15日; (4)《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連接器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揚州市集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6月; (5)《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連接器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廈門市同安環境保護局,編號:廈同環審【2018】190號,2018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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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監測標準 標號、級別 |
依據《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連接器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廈門市同安環境保護局2018年08月27日對該項目批復的要求: 1、 廢水:生活污水納入廠區配套的三級化糞池進行預處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同安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生活污水排放執行《廈門市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5/322-2011)表1中三級排放標準; 2、 廢氣:落實注塑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有組織排放。做好焊接煙塵污染防治工作,配套高效收集設施,提高煙塵的收集率,確保廢氣污染物達標排放。注塑廢氣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排放標準,其中“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100mg/m3。焊接煙塵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和《廈門市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5/323-2011)表1中的排放標準。其中“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100mg/m3;“錫及其化合物”排放濃度≤8.5mg/m3。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若排氣筒高度不能達到高出周圍200m范圍的建筑物5m以上要求,應按其高度對應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執行。 3、 噪聲:落實加工車間門窗、墻體隔聲降噪措施,選用低噪聲加工設備。合理布置噪聲源,避免高噪聲設備靠近廠界;高噪聲設備應采取減振、隔聲、消聲防治措施。運營期應對設備進行維護、維修,以保證高噪聲設備正常運行,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項目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晝間≤65dB,夜間≤55dB)。 4、 固體廢物:工業固廢應實施分類處理、處置,做到“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按規范要求配套固廢分類暫存場所,做好危險廢物分類暫存場所防滲、防漏、防淋等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廢棄包裝材料、邊角料的資源化利用。助焊劑空桶、稀釋劑空桶等廢物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委托有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理,并嚴格實行轉移聯單制度和申報登記制度。 |
表二
前言 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連接器生產項目由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投資興建,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法人代表為朱雄冰。鑒于目前連接器市場需求的擴大,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投資300萬元建設連接器生產項目。項目位于同安區美溪道思明工業園75號301單元、501單元。系租用廈門市欣業工貿有限公司空置廠房進行辦公及生產活動。項目所在廠房共5層,1F~2F為廈門市欣業工貿有限公司,4F目前空置,3F和5F為本項目所在地,項目總租賃面積為2960.35m2。 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委托揚州市集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連接器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8月27日通過了廈門市同安環境保護局的批復。項目于2018年9月開工建設,于2019年5月竣工并投入試運行。項目主要從事連接器的生產。生產規模為年產連接器634萬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文件的要求,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啟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并組織相關人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及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連接器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主管部門的批復意見等相關資料,對項目的環保設施建設情況、運行狀況、環境保護管理等相關內容進行自查,自查結果基本滿足驗收監測條件,同時委托廈門通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至19日對該項目開展了現場驗收監測工作,根據現場監測數據、現場檢查情況及收集的相關資料,依據相關規范編制本驗收監測報告表。 驗收范圍 項目驗收內容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所評價的內容 工程建設內容 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連接器生產項目由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投資興建,項目總投額資300萬元。項目位于同安區美溪道思明工業園75號301單元、501單元。系租用廈門市欣業工貿有限公司空置廠房進行辦公及生產活動,項目總租賃面積為2960.35m2。項目建設不再涉及主體工程的建設,僅配套布設相應的生產設施及配套建設相應的環保設施。項目所在廠房共5層,1F~2F為廈門市欣業工貿有限公司,4F目前空置,3F和5F為本項目所在地。其中3F目前設置為辦公室和倉庫;5F設置為生產車間,主要分為成品焊接區、裝配流水線區、注塑區及檢驗區等。項目企業現有職工100人,均不住在廠內。項目工作制為年生產250天,每天工作12小時(8:00~20:00)。 項目地理位置 項目位于同安區美溪道思明工業園75號301單元、501單元。項目所在廠房北側為72號廠房,東側為73號廠房,西側為55號廠房,南側為76號廠房。項目所在地為為工業園區,周圍無敏感點。 原輔材料消耗: 根據現場踏勘情況及收集的相關資料,項目主要原輔材料品種和用量統計見表2-1。 表2-1 項目主要原輔材料品種和用量統計表
項目實際運營過程原輔材料類型及用量均與環評設計情況基本保持一致。 主要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附處理工藝流程圖,標出產污節點) 項目主要從事連接器的生產,主要于線材、端子、膠殼為原料,通過壓接端子、焊接、注塑等工序后成為連接器成品。工藝流程及產污節點見圖2-1。
圖2-1 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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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流程說明:將外購的線材進行裁切剝皮,然后通過打端子、端檢、裝配等步驟來實現壓接端子,再對線頭進行焊接(焊接采用自動點焊或人工浸焊,焊接錫時需要添加助焊劑),后在注塑機中注塑成型(反應溫度為100℃,反應時間為4-5秒鐘),再對注塑成型后的產品進行電測檢驗,檢驗合格后經擦拭包裝后即為成品。 產污環節說明:根據生產工藝流程圖分析可知,廢水主要來自員工的生活污水;廢氣主要來自于焊接工序產生的焊接煙塵和注塑工序產生的注塑廢氣;項目設備運行會產生一定的噪聲;固體廢物主要來自于裁線工序產生的邊角料,焊接工序產生的錫渣、助焊劑空桶、擦拭抹布,檢測工序產生的不合格品,包裝工序產生的包裝廢料及生活垃圾等。 |
表三
表四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主要結論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選址和總平面布置合理,在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可以接受。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有關的環保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認真落實本報告表提出的各項處理措施和要求并強化管理,確保污水、廢氣和噪聲達標排放。則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從環境影響分析的角度考慮,項目建設和運營可行。 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 你司關于《連接器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的報批申請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于同安區美溪道思明工業園75號301單元、501單元,生產規模為年產連接器634萬條。 根據揚州市集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國環評證乙字第1923號)對該項目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防治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緩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以及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二、有關環境保護標準與控制要求 (一)生活污水排放標準執行《廈門市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5/322-2011)表1中三級排放標準(CODCr≤400mg/L;BOD5≤250mg/L;SS≤350mg/L;NH3-N≤35mg/L;總磷≤3.0mg/L)。外排水應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同安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根據《廈門市環境功能區劃》(第三次修訂,2011年),該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的二級標準。注塑廢氣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排放標準,其中:“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100mg/m2。焊接廢氣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和《廈門市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5/323-2011)表1中排放標準,其中,“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100mg/m3;“錫及其化合物”排放濃度≤8.5mg/m3。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若排氣簡高度不能達到高出周圍200m半徑范圍的建筑物5m以上要求,應按其高度對應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執行。 (三)根據《廈門市環境功能區劃》(第三次修訂),本項目所在區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的3類標準。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功能區排放標準(晝間≤65dB,夜間≤55dB)。 (四)廠區一般工業固廢貯存、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以及《關于發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等3項國家污染物控制標準修改單的公告》(2013年第36號,環境保護部,2013年6月8日)等相關標準。按照國家關于固體廢物處理的有關要求,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理和處置。 (五)該項目國家重點控制的四項主要污染物(工業源)新增的排放總量核定為零。 三、必須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申報的內容進行生產加工,使用先進的、自動化程度高、密閉性好的生產裝置,使用清潔原輔材料,不得使用再生塑料為原料。落實注塑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有組織達標排放。做好焊接煙塵污染防治工作,配套高效收集設參施,提高煙塵的收集率,確保廢氣污染物達標排放。排氣筒設置應滿足相應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監測采樣條件。 (二)生活廢水納入廠區配套的三級化類池處理后,應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同安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三)落實加工車間門窗、墻體隔聲降噪措施,選用低噪聲機加工設備。合理布置噪聲源,避免高噪聲設備靠近廠界;高噪聲設備應采取減振、隔聲、消聲防治措施。運營期應對設備進行維護、維修,以保證高噪聲設備正常運行,確保廠界噪聲達標。 (四)工業固廢應實施分類處理、處置,做到“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按規范要求配套固廢分類暫存場所,做好危險廢物分類分區暫存場所防滲、防漏、防淋等污染防范措施。落實廢棄包裝材料、邊角料的資源化利用。助焊劑空桶、稀釋劑空桶等廢物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委托有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理,并嚴格實行轉移聯單制度和申報登記制度。 四、必須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環保“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項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三同時”落實情況 4-1表“三同時”落實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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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驗收監測質量保證及質量控制: 為保證驗收監測結果的準確可靠,監測期間的樣品采集、運輸和保存嚴格按《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T373-2007)的技術要求進行。所有參加監測的技術人員均按國家規定持證上崗,使用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的儀器。所有采樣記錄和分析測試結果,按規定和要求進行三級審核。 表5-1 監測項目檢測方法信息表
(一)噪聲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聲級計在監測前后均用標準聲源進行校準,其結果見表5-2。 表5-2 噪聲測量前、后校正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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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驗收監測內容 根據現場踏勘情況,本次驗收對項目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活性炭吸附裝置”的廢氣排放情況及處理設施的處理效率進行監測、對項目廠界噪聲排放進行監測。驗收監測點位圖詳見圖6-1。 一、廢氣監測內容根據現場踏勘情況,本次驗收項目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活性炭吸附裝置”的進口及處的廢氣進行監測。項目廢氣監測內容和采樣頻次見表6-1。 表6-1 項目廢氣監測內容及頻次一欄表
二、噪聲監測內容根據現場踏勘情況,項目東側為共用圍墻的鄰廠,故本次驗收在項目除了東側的其他三側西側、南側、北側各布設一個廠界噪聲監測點位對項目廠界噪聲排放情況進行監測。 (1)監測點位:廠界南側▲1、廠界西側▲2、廠界北側▲3; (2)監測項目:廠界噪聲; (3)監測頻次:兩天,每天晝間監測1次; (4)監測方法:《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
圖6-1 監測點位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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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驗收監測期間生產工況記錄 根據驗收監測現場工況核實情況,驗收監測期間即2019年06月18日、06月19日兩天,項目所有生產線均正常生產,配套的各環保處理設施均正常運行。項目2019年06月18生產連接器22824條,達到設計生產能力日日生產25360條連接器的90%;項目2019年06月19生產連接器21556條,達到設計生產能力日日生產25360條連接器的85%。(工況證明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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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監測結果 (一)廢氣監測結果 根據現場踏勘情況,本次驗收對項目配套的1套廢氣處理設施“活性炭吸附裝置”的進口、出口廢氣進行監測。廢氣處理設施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見表7-1,廢氣處理設施處理效率及達標情況統計詳見表7-2。 7-1廢氣處理設施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
續表:
表7-2 廢氣處理設施處理效率及達標情況統計表
以上監測結果表明,項目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對廢氣特征污染物的處理效果比較明顯,廢氣處理設施對有機廢氣特征污染物非甲烷總烴的處理效率在20%~42%,對特征污染物錫及其化合物的處理效率在64%~72%。 焊錫廢氣及注塑廢氣經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進行收集處理后排放口排放的廢氣主要特征污染物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排放標準限值要求;主要特征污染物顆粒物的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滿足《廈門市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5/323-2011)表1中的排放標準限值要求;主要特征污染物錫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排放標準限值要求。項目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高度為28米,滿足環評批復中“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的要求。 (二)噪聲監測結果及分析 項目驗收期間在廠界西側、南側、北側各布設一個廠界噪聲監測點位對項目廠界噪聲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廠界噪聲監測結果見表7-3 表7-3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表明,項目生產運營期間項目南側、西側、北側晝間廠界噪聲排放均能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限值要求,由于項目夜間不生產,故本次驗收未對項目夜間廠界噪聲進行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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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驗收監測結論: 1、“三同時”執行情況本項目的建設嚴格按國家環保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相關要求,做到了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2、廢水項目生產過程無需生產用水,故項目生產過程無生產廢水產生,項目廢水主要來源于職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為:pH值、CODCr、氨氮、BOD5、SS。該項目生活污水目前經園區配套的三級化糞池進行預處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納入同安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根據驗收監測期間,即日兩天的生活用水量進行統計(監測期間兩天用水量平均值為6.0噸/天)。按年工作日250天計算,則項目職工生活用水量為6.0t/d(1500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照用水量的80%計算,則驗收項目生活污水排水量約為5t/d(1250t/a),由于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無生產廢水。且生活污水量較小,故本次驗收未對項目生活污水進行監測。 3、廢氣以上監測結果表明,項目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對廢氣特征污染物的處理效果比較明顯,廢氣處理設施對有機廢氣特征污染物非甲烷總烴的處理效率在20%~42%,對特征污染物錫及其化合物的處理效率在64%~72%。 焊錫廢氣及注塑廢氣經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進行收集處理后排放口排放的廢氣主要特征污染物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排放標準限值要求;主要特征污染物顆粒物的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滿足《廈門市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5/323-2011)表1中的排放標準限值要求;主要特征污染物錫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排放標準限值要求。項目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高度為28米,滿足環評批復中“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的要求。 4、噪聲廠界噪聲監測結果表明,項目生產運營期間項目南側、西側、北側晝間廠界噪聲排放均能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限值要求,由于項目夜間不生產,故本次驗收未對項目夜間廠界噪聲進行監測。 5、固廢(1)一般固體廢物 ①邊角料:項目注塑工序產生的塑料邊角料、檢驗過程挑選出來的不合格品。邊角料和不合格品產生量約為1.2t/a統一收集分類存放,定期外售給物資單位回收資源化利用;②錫渣:項目焊接過程產生少量的錫渣,錫渣產生量約為20kg/a,目前錫渣統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給物資單位資源化利用; (2)危險廢物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年版)項目焊錫過程需要添加助焊劑,盛裝助焊劑的容器屬于危險廢物,編號為:HW49 900-041-49,產生量約為50kg/a;項目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裝置”需定期對吸附飽和的活性炭進行更換,更換時將產生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編號為:HW49 900-041-49,產生量約為0.5t/a;項目擦拭包裝工序需使用酒精對連接器成品進行表面擦拭后再進行包裝,擦拭過程將產生沾染酒精的廢抹布屬于危險廢物,編號為:HW49 900-041-49,產生量約為100kg/a。企業在廠房三樓衛生間旁配套建設有一間基本符合規范的危廢臨時貯存倉庫對產生的危險廢物進行統一收集分類臨時貯存后定期委托廈門暉鴻環境資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轉移處理。 (3)生活垃圾 企業職工日常生活、生產、辦公過程會產生生活垃圾。職工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統一交由環衛部分集中處理。
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附件: 1、營業執照 2、項目地理位置圖 3、項目周邊環境示意圖 4、項目3F平面布置圖 5、項目5F平面布置圖 6、環評批復 7、檢測報告 8、工況證明 9、危廢委托處置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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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登記表
填表單位(蓋章):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 填表人(簽字): 項目經辦人(簽字):
建設項目 |
項目名稱 |
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同安區美溪道思明工業園75號301單元、501單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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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別(分類管理名錄) |
083 - 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 |
建設性質 |
■新建 □改擴建 □技術改造 |
國民經濟代碼 |
C3824 - 電力電子元器件制造 |
項目中心經緯度 |
東經118.15572158 北緯24.65625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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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生產能力 |
年產連接器634萬條 |
實際生產能力 |
年產連接器634萬條 |
環評單位 |
揚州市集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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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文件審批機關 |
廈門市同安環境保護局 |
審批文號、時間 |
廈同環審【2018】190號、2018年8月27日 |
環評文件類型 |
報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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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日期 |
2018年9月 |
竣工日期 |
2019年5月 |
排污許可證申領時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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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設施設計單位 |
/ |
環保設施施工單位 |
/ |
本工程排污許可證編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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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單位 |
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 |
環保設施監測單位 |
廈門通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驗收監測時工況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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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總概算(萬元) |
300 |
環保投資總概算(萬元) |
25 |
所占比例(%)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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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總投資(萬元) |
300 |
實際環保投資(萬元) |
25 |
所占比例(%)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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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治理(萬元) |
5 |
廢氣治理(萬元) |
15 |
噪聲治理(萬元) |
2 |
固體廢物治理(萬元) |
3 |
綠化及生態(萬元) |
/ |
其他(萬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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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廢水處理設施能力(t/d) |
/ |
新增廢氣處理設施能力(Nm3/h) |
12000 |
年平均工作時間(h/a)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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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單位 |
廈門愛瑞克電子有限公司 |
運營單位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350206594965415J |
驗收監測時間 |
2019年6月18日、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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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達標與總量控制(工業建設項目詳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實際排放濃度(2) |
本期工程允許排放濃度(3) |
本期工程產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減量(5) |
本期工程實際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總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帶老”削減量(8) |
全廠實際排放總量 (9) |
全廠核定排放總量(10) |
區域平衡替代削減量(11) |
排放增減量(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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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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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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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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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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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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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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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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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0 |
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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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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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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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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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7 |
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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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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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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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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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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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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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甲烷總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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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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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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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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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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顆粒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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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固體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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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減量:(+)表示增加,(-)表示減少。2、(12)=(6)-(8)-(11),(9)= (4)-(5)-(8)- (11) +(1)。3、計量單位:廢水排放量——萬噸/年;廢氣排放量——萬標立方米/年;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萬噸/年;水污染物排放濃度——毫克/升;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噸/年;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噸/年